[201612]福建法院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背景材料

2016-06-03 16:43:18

福建法院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情况介绍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 院长  罗志沙

(2016年6月3日)

 

各位记者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福建法院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情况。

近年来,全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福建工作重要指示、对政法工作和人民法院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特别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按照中央、省委、最高法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法院的要求,切实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生态审判职能,持续推进专业化、科学化、信息化建设,打造生态司法保护福建样本。去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在我省龙岩古田召开第一次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我省生态司法保护工作做法经验在会上向全国推广,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

一是服务大局更加有为。省法院党组和马新岚院长始终高度重视、紧密围绕生态省战略实施和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先后出台20余份指导性司法文件,全面谋划和推进生态环境审判工作。今年2月,省法院在漳州召开全省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第一次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对生态审判工作如何更好服务保障加快新福建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助力绿色发展大局。全省法院牢牢抓住机遇,发挥优势,持续推动生态环境审判工作创新发展,在机构设置、职能规范、先行先试等方面走在全国法院前头,目前全省法院生态环境专门审判庭71个,专门合议庭11个,实现了全省法院的全覆盖,生态环境审判机构数、生态法官人数、办结生态环境案件数,均居全国法院首位。

二是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实行集刑事、民事、行政及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于一体的“四合一”归口审理模式,去年至今年5月,全省法院共审结涉生态环境各类案件3734件。依法严惩污染环境、乱砍滥伐林木、滥捕野生动物、乱采滥挖矿产资源、非法采捕红珊瑚、非法占用农林用地、制污排污等犯罪行为,审结涉生态环境刑事案件1520件。严格执行《关于建立健全涉林纠纷大调解机制的意见》,坚持全员、全程、全面调解,审结涉生态环境民商事案件1878件,诉前化解涉生态纠纷825件。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审结涉生态环境行政案件336件。

三是品牌建设持续推进。大力推进环境公益诉讼,以作为全国法院重点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和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的省份为契机,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7件,依法审理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全国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环境侵权十大案例。继续开展修复性生态司法,全省法院审理案件适用补种复绿”163236人,补种、管护林木面积1万余亩,有效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检察、公安、林业、环保、海洋渔业、国土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采捕红珊瑚、严厉打击破坏林地、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等专项行动。创设生态环境司法基地,最高人民法院在省法院设立全国唯一的环境资源审判实务研究基地,在漳州、龙岩中院设立全国环境资源审判实践基地。同时,省法院在长汀法院等七个基层法院创新设立“全省生态环境审判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审判基地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推动生态司法全面提升。

四是司法功能不断拓展。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全省法院共设立12个生态巡回法庭,做到送法上门、送法进村、送法进校、送法到企、送法到户,实现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宣判,减轻当事人诉累,强化生态审判教育功能。加强生态司法功能宣传,以世界地球日、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发布生态环境典型案例,开展碳汇科普教育活动,深入林区、景区等宣讲生态法律政策,永春法院、长汀法院拍摄生态司法微电影《护绿卫士》和《绿梦》,促进社会环保意识整体提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积极运用信息化网络平台对生态环境典型案件进行庭审直播,探索生态微司法即微信办案、微信调解、微信执行和微访谈等,开辟网络专栏专区,及时回应媒体舆论和人民群众的关切期待。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突出理念先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有关生态审判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充分认识生态资源是福建最宝贵的资源,生态优势是福建最具竞争力的优势,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生态环境审判创新发展,推动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二是突出依法履职,坚持惩防并举,充分发挥证据保全、行为保全和先予执行等措施的预防和减损作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最严格的司法筑牢绿色生态法治屏障。三是突出创新引领,构建审判机构、审判机制、审判程序、审判理论以及审判团队“五位一体”专业化体系,持续完善生态修复、公益诉讼、专家参与、便民诉讼、多元化解、联动保护、司法建议、以案释法、闽台合作等九项机制,以改革创新精神打造生态司法“福建样本”升级版。四是突出队伍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结合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真正把抓好“一班人”、落实“两责任”、构建“三不腐”、打造“四铁”队伍的要求落到实处,大力加强业务培训和传帮带工作,培养精通环保法律政策、胜任涉生态审判的专业人才和复合人才。

朋友们、同志们,以法治的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留住蓝天白云,是全体人民福祉所系,也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将时刻谨记肩负重任,牢记职责使命,举司法之力,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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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生态司法保护状况(2015.1-2016.5).doc点击下载附件53KB2016-06-03 16:4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