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口岸防控疫情工作情况新闻发布稿

2020-03-24 17:03:35

 

我省口岸防控疫情工作情况新闻发布稿

省商务厅(口岸办)

2020324日)

 

连线提问一:请问,我省口岸部门如何实行联防联控,严防输入?

2月下旬境外疫情爆发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口岸部门及时将工作重心从“防输出、防扩散”转向“严防输入”,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全员投入,关口前移,大数据研判,闭环管理,坚决守好境外航班入闽第一道防线。

一是第一时间响应。各地启动口岸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信息互通,联防联控,由海关、海事、边检、交通以及港口运营企业协调联动,全力以赴,迅速调集人员,完善设施设备,加强一线力量,严密检疫,确保管控好口岸防输入第一道防线。

二是强化信息互通。在省外事组的领导下,由口岸、卫健、公安、海关、边检、民航监管等单位组成的口岸防控专班,统筹协调信息共享,每天统计汇总入境航班、人员情况调查表,及时提请有关方面参考,并有效做好后续防控。

三是严格实施卫生检疫。严格按照海关总署规定的“三查、三排、一转运”流程进行全面排查检疫。查验健康申明卡,开展体温筛查,实施医学巡查,进行流行病学排查,医学排查,实验室检测排查,对“三排”当中判定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症状人员、密切接触者四类人员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转运、隔离、留观等防控措施,形成严密的闭环管理。

四是加强依法防控。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6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行为,包括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拒绝执行海关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健康申报、体温监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采样等卫生检疫措施,或者隔离、留验、就地诊验、转诊等卫生处理措施的;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采取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隐瞒疫情,或者伪造、涂改检疫单、证等方式伪造情节等,海关按《意见》要求,严把口岸疫情防控第一关。《意见》的出台对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坚决遏制疫病疫情通过口岸扩散传播、有效防控疫情输入具有重要意义。

 

连线提问二:请问,我们留意到近期福建对入境旅客加强了卫生检疫,请您介绍有哪些需要提醒注意的事项?

答:谢谢。对入境旅客加强卫生检疫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海关总署统一作出的部署和要求,也是保障入境旅客健康安全的有力措施,对近期有计划来福建、回到福建的人员,特别提醒以下几点注意的事项:

第一,在入境前要主动通过我国使领馆、相关机构,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相关媒体仔细了解福建,包括国内的相关城市在防控疫情方面的措施,也包括所在国家地区离境时的防疫措施,慎重考虑自己的出行,避免在离境、入境遇到相关防疫流程的时候毫无思想准备,耽误自己的行程。

第二,在口岸入境的时候要严格遵守入境口岸卫生检疫防控措施,包括在入境的时候要全面如实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遇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或者14天内有过重点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旅居史,或者接触过来自疫情高发地区的有症状的患者,必须主动向入境口岸的海关申报。在此也特别提醒,如果有故意瞒报、漏报、误报相关信息,或者虚假填报健康申明卡的行为,造成疫情传播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将相关记录纳入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