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场新闻发布会答问材料(文旅厅)

2020-03-06 17:43:15

 省文旅厅答问材料

 

问题一:文旅场所多是人流密集区域,请您介绍省文旅厅针对文旅场所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答:谢谢您的提问。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迅速建立联防联控机制,落实落细防控措施。为有效防止疫情通过文旅途径传播和扩散1月24日开始,全省94家公共图书馆、156家博物馆(及文化馆)、1871家乡镇公共服务中心全部暂停服务,所属国有文艺院团取消或者延期组织文艺演出480场(次),营业性演出活动取消或延期942场次,1179家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和3018家娱乐场所全部关闭,380家A级景区全部暂停服务。目前,全省文旅系统整体情况保持安全稳定,尚未接报重大突发事件。

下一步,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文化和旅游部、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指导各地旅游景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文旅场所按照我厅这段时间先后下发的恢复开放工作指南,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部署,分区分级、有序开放。二是要求各地文旅场所认真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公共卫生和场馆防控、游客或群众进出管理、异常情况处置等各项工作,保障文旅行业安全、有序、发展。三是强化数字文旅建设,优化“全福游”智慧旅游综合服务平台功能,为文旅企业提供培训、防疫生产等服务,提升行业品质。四是深化实施“放心游福建”服务承诺,妥善处理涉及疫情的旅游投诉纠纷,切实维护游客和旅游企业合法权益。


问题二:新冠肺炎疫情给文旅企业造成了严重影响,省文旅厅将采取哪些措施支持和帮助文旅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共渡难关?

答:感谢您对文旅企业发展的关心。文旅行业受疫情影响非常严重。近期,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文旅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针对文旅行业出台了延长2020年度亏损的结转年限,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给予贷款贴息等专门政策支持。省直相关部门和全省各地也出台了支持或惠及文旅企业的政策措施。各级文旅部门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辅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我厅也主动与省文改办、发改委、财政厅等对接会商,研究支持政策。主要有:

一、开展挂钩帮扶,支持复工复产。组织文旅部门党员干部挂钩服务重点文旅企业,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存在困难问题,推动相关支持政策落实落地。

二、维护合法权益,保持队伍稳定。加快暂退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各地务必于3月15日前完成,目前全省1191家旅行社已经完成1037家,暂退金额约2.45亿元。将导游、领队队伍的稳定放在重要位置,开展线上免费培训,协调行业组织免除导游会费,建立导游人员关爱机制,及时回应导游关切,做好政策服务和困难帮扶。

三、扶持文旅项目,满足市场需要。针对疫情引发的消费观念新变化,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文旅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开发康养旅游、生态旅游、科技旅游、工农业观光体验旅游、旅游演艺等精品项目,满足人民群众文旅新需求。

四、支持品牌创建,提升服务品质。对成功创建国家5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和省级有关品牌,评上国家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国有或民办博物馆及美术馆成功创建国家4A级景区的分别给予30万元到300万元不等的奖励。

五、做好文旅宣传,增强市场信心。开展“全福游、有全福”系列主题和精准客源营销活动,推出惠民利民措施,激发文旅消费热情。安排专项资金对全省各县(市、区)开展文旅品牌形象宣传、市场营销推广给予奖补,对出台面向全国医护工作者免费开放措施的国家4A级及以上景区给予补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