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贯彻实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新闻发布会发言稿

2018-08-27 17:24:48

福建省公安厅  杜清森

2018827日)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下午好!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将于91日正式实施。这项历史性举措,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保持港澳长期繁荣稳定、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加方便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生活,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港澳台居民的真诚关怀。为把这件好事办实、办好,目前,我省公安机关正按照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全力以赴做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最后阶段的筹备工作,紧锣密鼓开展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受理系统和制证设备联调测试、制证材料调运储备和相关行业应用终端升级,确保91日如期开展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受理发放工作

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全省要确定港澳台居民申请居住证受理点,91日前向社会公布。从我省实际出发,本着就近、便利原则,为最大程度方便港澳台居民申办居住证,省公安厅决定全省公安户籍办理窗口均设立受理点,共有1217个(其中,1052个公安行政派出所、150个公安边防派出所的户籍办理窗口、15个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办证窗口),所有受理点的详细地址都将对外公开。

91恰逢星期六,我省公安机关受理窗口将正常上班,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居住在我省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或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办证窗口)受理点申请办理(目前暂不支持跨居住地辖区异地申领)。

在此,我们欢迎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踊跃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