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材料三
福建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开放方案有关情况
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
2018年6月11日
三年来,厦门片区主动服务国家整体战略,圆满完成了《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涉及厦门的68项任务和厦门自加压力推出的234项自主创新任务,形成了一批独具特色、可复制推广的创新经验,达成或超过预期目标,取得显著成效。
近期,国务院正式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以下简称《深化方案》)。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省自贸办的指导下,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响应,召开市自贸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研究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在年初先行部署推动的78项任务的基础上修订、补充、完善,突出厦门特色和优势,共计推出132项厦门片区贯彻落实《深化方案》试验任务,并将在今后2-3年中积极推动落实。任务主要围绕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在进一步推进投资贸易和人员进出便利化方面推出28项改革创新举措。对标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开放。创新贸易监管模式,试点跨境电商海关“智慧监管”新模式,加快建设厦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积极探索与国际航空维修业特点和发展相适应的监管模式。主动参与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相关试点项目,推进厦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亚太示范电子口岸成员和“一带一路”沿线口岸信息互换和服务共享。实施国际邮轮入境外国旅游团15天免签政策。深化自由贸易港研究工作。
二是在深入推进金融和财税制度开放方面推出16项创新举措。推动“金改30条”落地,探索建立与自贸试验区相适应的金融开放创新体系。复制上海金融开放政策措施,探索建立与自贸试验区相适应的账户管理体系,争取扩大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NRA)功能。深化融资租赁、黄金交易和国际物流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动闽台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闽台合资消费金融公司、台湾土地银行等一批特色金融机构落地。积极落实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
三是在突出深化对台和“海丝”沿线国家与地区经贸合作方面推出45项举措,占全部举措的1/3以上。落实国家“惠台31条”、福建省“惠台66条”、厦门市“惠台60条”及厦门片区26条先行先试惠台举措,探索在文化、体育、教育等领域进一步对台开放,深化集成电路等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对台合作。鼓励台湾青年来厦创业就业。加快打造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加强厦金深度合作,建设厦金检验检疫特殊监管区,推动厦金游艇自由行常态化。积极争取过境口岸资质,做大做强中欧(厦门)国际班列,构建跨越海峡、辐射东南亚、横贯亚欧大陆的物流新通道。支持开展航运保险、航运仲裁、航运交易等高端航运服务。支持企业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设产业合作园区或制造基地、营销平台。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经认证经营者(AEO)互认范围。
四是强调进一步提升现代化政府治理水平,推出37项改革措施,占全部举措的近1/3,是深化改革开放的又一大重要领域。重点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及高水平的投资贸易便利化规则,查找薄弱环节,加大改革力度,着力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加快构建统一的监管信息和信用平台,形成以信用监管为核心、适应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深化市场准入和工程建设等领域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成功经验的复制推广。加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建设。
五是在完善保障机制方面推出6项重要举措。强化制度创新的系统性、集成性、规范性,加强复制推广与协同推进,力争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强调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进一步完善厦门片区立法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完善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推动建设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开展外国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试点,实施外籍高层次人才和商务人员出入境、工作、在华居留、居住的便利措施。
目前,厦门市已经对132项贯彻落实《深化方案》试验任务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其中一部分任务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和初步成效,下一步我们将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调度、协调、推动各项改革措施,研究解决任务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改革成效进行评估,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计划推进,达到改革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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