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跃年在新版《福建省定价目录》发布会上的发言

2018-04-16 16:17:24

福建省物价局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2017年3月,我省启动了定价目录的修订工作,前后历经近10个月时间。2017版定价目录是对我省2015版定价目录的修订。相较于2015版定价目录,2017版定价目录有三点变化:放开或取消一批政府定价项目,进一步理顺省、市、县三级的定价管理权限,新增“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定价项目。

2017版定价目录将放开或取消:西气东输气源价格、再生水价格、跨省公路客运票价、民办本科高校(中职、高职和技工学校)学历教育收费、城市市政道路地下公共管廊收费、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鉴定收费、房屋交易服务收费、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收费、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收费和食盐价格等具体定价项目。对省内公路客运票价、公办幼儿园教育收费、景区价格、基本医疗服务价格等具体定价项目的定价权限作了调整。新增了“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定价项目,今后,将由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综合考虑,制定或调整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标准。

为确保2017版定价目录顺利实施,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将认真做好2017版定价目录配套文件的废、改、立工作,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新出台的定价目录放开了一批已形成市场竞争格局、可以通过市场来调节价格的商品或服务价格。

随着政府定价项目的进一步减少,我省政府定价管理的比重已经不足3%,价格市场化的比重超过97%。但取消政府定价并不意味对这些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异常波动放任不管,而是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建立健全预警防范机制。通过执法检查、投诉举报、社会监督等多渠道采集汇总管理相对人基本信息,建设经营者信息数据库;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及时了解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市场动态,及时了解市场运行变化情况,及时掌握民生价费热点问题和突出矛盾。二是实施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制度。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公告等形式,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增强自我约束力。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针对价格改革重点、民生热点、社会关注的价格问题,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价格收费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同时,加大反价格垄断执法力度,不断拓宽价格垄断案件信息源渠道,积极摸排案件线索,对涉嫌价格垄断行为组织开展反垄断调查。四是强化社会监督。依托全国四级联网的12358价格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受理、查办各类价格举报件、投诉件和信访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件,除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之外,还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背景材料一、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docx点击下载附件31KB2018-04-16 16:33:32
背景资料二.docx点击下载附件14KB2018-04-16 16:33:48
《福建省定价目录》修订情况新闻发布稿.doc点击下载附件18KB2018-04-16 16:3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