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2017-09-14 17:57:21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和办法;特别是这几年,省人大、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的立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省政府颁布了《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制定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及《福建省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我省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一些影响和制约我省食品安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需要有一部更加全面、更加严格的地方性法规作保障。《条例》从2014年开始起草,经过反复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省政府常务会审议、省人大常委会4次审议,历时3年多时间。《条例》的正式颁布,对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破解食品安全监管难题,具有重大意义。

(一)《条例》的实施,将全面推进我省实施《食品安全法》、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为了全面加强我省食品安全立法工作,我省出台的《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既涵盖了法定要求的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又涵盖了具有我省特色的实施《食品安全法》细化措施和新制度,这对于全面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提供了更加全面的法制保障。

(二)《条例》的实施,将全面推进我省治理“餐桌污染”、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省活动。我省治理“餐桌污染”、保障食品安全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充分发挥了“试验田”、“窗口”和“示范区”作用,积累了许多食品安全管理的经验,为《条例》的立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条例》全面秉承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任省长时提出的现代社会治理理念,全面吸收了我省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的经验做法,把实践中运行顺畅的监管体制、行之有效的机制,通过地方立法予以确定,这对于巩固和发展我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成果,更加有力地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条例》的实施,将为破解食品安全难题、解决深层次问题提供法律依据。随着食品安全监管标准的提升、监管力度的加强、公众需求的增加,监管的业态不断增加,监管领域不断扩大。比如,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冷链物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餐饮配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食品经营者等食品新业态;比如,数量巨大的食品生产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学校、托管机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建筑工地、机关及企事单位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食品监管新难题。这些,基本上处于想管、又无法管的状态。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缺乏有力的监管力量。这次《条例》把上述这些新业态、新难题列入了重要内容,进行了具体规范,明确了各方责任,规定了处罚条款。这些对食品安全解难题、补短板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四)《条例》的实施,将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建设。食品安全确实是一个硕大的系统工程,单靠企业和政府部门力量远远不够,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对食品安全实行社会共治。《条例》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出的食品安全“党政主抓、部门主管、企业主体、主官主责、人人主人”的“五主”责任体系的要求,特别是在引导公众参与、发挥社会团体作用、促进社会共治等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和创新性的制度,这是《条例》的一大亮点。比如,《条例》对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网格化监督管理体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协管员、安全信息员等网格化管理队伍,食品安全协管员、安全信息员等人员应当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重点做好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经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和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相关工作,营造了人人都能为食品安全“站岗放哨”的工作氛围。

实施《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前的准备工作.docx点击下载附件15KB2017-09-14 18:03:38
以“四个最严”的要求贯彻实施《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docx点击下载附件16KB2017-09-14 18:04:08
媒体记者提问的相关问题.doc点击下载附件33KB2017-09-14 18:05:30